
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暨高端医药中间体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陕西中环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暨高端医药中间体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暨高端医药中间体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4座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项目拟生产7 种产品,总产能4300 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咸阳思科赛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发展大道8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879190808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中环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31号逸翠尚府1幢3单元3060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289822910
邮箱:1429113869@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网站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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